關于2018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工作的通知
關于2018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工作的通知 |
2017-11-23 |
浙建協[2017]66號 浙工質協[2017]36號 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細則,現就2018年度浙江省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程應在2017年6月30日前竣工,在申報前已通過竣工驗收備案并投入使用;由于工程竣工時間變動,作為過渡期,對于2017年9月30日前竣工的工程,仍可申報2018年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對于申報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的工程必須執行6月30日前竣工規定。 二、申報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的推薦途徑為: 1、房屋建筑工程根據施工企業隸屬關系按分配名額數由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及省建設投資集團推薦; 2、市政、園林工程分別由省市政協會、省風景園林協會初審后按分配名額數集中推薦; 3、水利、交通、電力等專業工程由相關專業工程協會(省級有關部門)按分配名額數推薦; 4、村鎮工程由省建設廳村鎮處統一推薦; 5、省外在浙江的企業由工程所在地協會推薦; 6、每一企業申報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項;2017年省內建安產值達到100億元以上的企業可增報1項。 各市協會、省級有關部門和省建設投資集團推薦申報名額必須嚴格執行分配名額數(附件1),不得突破。申報工程數量在5項以上的市必須有住宅(含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 三、申報時間:為了與申報魯班獎和國家優質工程的銜接,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的申報資料必須在2018年3月10日(星期五)前按申報分配名額報送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號瑞祺大廈510室,郵編:310011 聯系電話:0571-81956271、81956211),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細則(2018年)》(見附件2)申報條件推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未獲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的工程(村鎮工程除外); 2、企業發生較大事故的,企業在二年內不得申報錢江杯獎(優質工程); 3、工程雖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4、嚴重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規則、誠信缺失,受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專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 5、工程建設中存在因商業賄賂受到刑事處罰的; 6、惡意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五、根據浙江省建筑業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強化“錢江杯”優質工程信息管理的通知》規定,2018年申報省錢江杯(優質工程)參評企業必須通過“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的網上申請,打印帶條碼的2018年度“錢江杯”(優質工程)參評項目基本情況表(目前暫限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附件: 1、浙江省2018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申報分配名額表 2、浙江省2018年度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評審細則 3、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申報資料規定 4、2018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獎(優質工程)申報表 |
http://220.189.211.52/jzyhyxh/HTML/3c5faeda-a57c-4efb-8140-65c6688ed0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