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度溫州市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的通知
溫建招〔2017〕1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 《溫州市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管理實施辦法》(溫住建發〔2015〕259號),決定開展2017年度溫州市建筑市場信用評價受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參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園林工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企業。
二、申報類別
受理的類別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園林綠化專業、工程勘察、建筑設計、市政設計、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需要申報多個類別的應分別申報。
三、申報時間
采取集中申報和每月申報的方式,未在集中受理期間申報的企業可在之后每月上旬申報。今年集中申報截止時間為:12月15日。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
企業向溫州市各行業協會提出申請,申報資料、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
(二)評價
各行業協會根據企業申報的資料做出評價。
(三)公示、結果公布
評價結果在(http://wzszjw.wenzhou.gov.cn/col/col1364574/)
溫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網站上公示,公示期滿后最終評價分在溫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網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以書面方式向各協會提出。
五、有關規定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額外設置條件限制企業申報信用評價。
(二)表彰、獲獎及納稅等有年限規定的評價項目,每月申報應與集中申報的評價標準一致。沒有年限規定的標準制訂、工法和專利等項目的評價可動態調整。
(三)智能化及園林企業信用評價標準中售后服務人員社保繳納,指在溫繳納社保的人員均為在保狀態,如在抽查中發現停保、缺保的,本年度內售后服務整項分值為零分。
(四)前一年度已申報企業負責人可不再到場誠信面談。
溫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理處
2017年12月1日
2017年度溫州市建筑總承包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受理須知
企業信用承諾書(附件1)
安全生產承諾書(附件2)
企業廉政承諾書(附件3)
- 沒有了
- 沒有了